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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要透气,我想在家写论文。
他穿好衣服出门,我坐在电脑前打字。
思路停滞的时候烧菜作为消遣,削南瓜皮的时候刀一下一下地敲打在砧板上,震得虎口有些疼。
当我站在灶前翻炒的时候,他开门进来,从冰箱上的盒子里拿出一包方便面。烧水,等水开。
南瓜烧好后,我装进两个饭盒里作为明天的午饭。洗碗洗锅,擦干手走进房间,坐在窗前的地上,没有开灯。
他开灯进来放手机手表,关灯,走出去。
我闭上眼睛,风从纱窗吹进来,百叶窗叮当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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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就是每一次回头,那个人总在你的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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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习回来之后,就开始忙的团团转。先是房子,再是旅游,现在是开学后成堆的阅读作业。加上两个人一直在一起,觉得生活满满的,没有一丝空隙似的。
偶尔在他去上课的时候,坐在学院的大厅里一个人读书,觉得世界一下子就静下来。想写,却又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原来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就是这个样子。柴米油盐,粗茶淡饭。说话或者不说话,牵手或者不牵手,似乎都已经不那么重要。
但又还是珍惜的,也知道得来不易,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福气。所以不时会感恩。
朋友们都有好大的变化,牛生了个女孩子,小港人有了新目标,梦竹去了东部。
无论怎么样,还是真的想回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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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充斥着gay,或者如gay一般所谓很娘的男人。
虽然对于米尔克以及他的主张我十分钦佩,对同志们也没有歧视,但难道现在的男人们就不能像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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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终于结束了,真想大叫一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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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很久要用什么词来形容这个女子,做作?后来觉得她其实真实得彻底。
为了感情纠结,半夜噘嘴给男人打电话。会偷偷在网上查男人的底细,翻到男人与别的女人同游的亲密照片,气得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不久后又嘻嘻哈哈地聊天,为此化妆换衣。为了讨好男人可以装嗲,节食减肥,在第五大道买昂贵的连衣裙。
不装小资,承认自己喜欢名牌,花钱大手大脚,但对朋友很大方,不斤斤计较。很会讨好上司,嘴甜得抹蜜,但转头也会跟我抱怨这样很疲倦。
虽然永远也不会变成这样的人,但是不免佩服这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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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食到达一定境界,短短几周便瘦下不少。紧身牛仔裤就是最好的证明。
住在一起的朋友要在回国前减到理想的体重,我也跟着搭顺风车,只是我的动力远不及她强大。她可以每日只吃早餐,然后水果过一日。我一日三餐皆不能落下,只是量小了很多,且减少淀粉摄入。
于是每日琢磨怎么就蔬菜做出各种花样,豆腐、蘑菇、生菜、黄瓜。
这种生活状态也很有意思,唯一精神寄托就是把自己塞下那性感的亮片黑色裙子。
女为悦己者容,我在她身上看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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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班无聊,开始在网上找书看。先是看到亦舒的《灵心》,然后连着看了好几本。
许久没有看所谓的言情小说,突然想起小时候看这类书的心情。看了两三本就罢手不再碰,老套的情节,粘腻的叙述,男欢女爱,高楼大厦,贫富结合等等。
原来看亦舒的小说也是这个感觉,文字固然是理性,但如今回想起一些细节,觉得远离现实不过是造梦,越读越觉得反胃。不是恶心的反胃,像是闻多了香水的生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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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母亲发来邮件问他是否考虑结婚。他复制与我看。
我问怎么答,他说定下来对象,但还需几年积淀。
下午发去Tiffany结婚戒指的页面。他上线便问,喜欢这个钻戒?
我说是,小巧实惠。他又问,会不会太小。
我说,希望结婚戒是你自己赚钱买来,大小不是问题。
他说,毕业后赚钱买给你,我说到做到的。
太迷恋他问“喜欢这个钻戒?”的语气,至于结婚与否,戴上多少克拉的订婚戒指,已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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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是去了华盛顿,我来东部的最大目的完成。
周六上午坐车去纽约再坐唐人街的大巴去华盛顿。我乘地铁七转八换,结果某条线路周末又停运。在这里抱怨一下纽约的地铁,要修就半夜修嘛,每次都是周末大上午的检修路线。害得很多英语不熟练的华人大妈一头雾水,还来问我。话说那个什么B线和D线好像是华人的天下,我从C号线转的时候发现站台上全是华裔,至少是亚裔。黑人都没见几个。后来到了唐人街才知道,原来那么多的华人在街上走来走去,真真的看不见一个外国人。
纽约唐人街脏乱差也是眼见为实。从地铁口一上来就是一股鱼腥味,原来是买水产的小店。还有一大堆稀奇古怪的商店,还有卖小时候常见现在早已绝迹的塑料充气娃娃、球之类的。晨说,最神奇的不是有没有人买,而是居然有地方还生产这种东西。
走了几个街区到了车站,买了票就上车直奔华盛顿。路途将近5个小时。到达华盛顿已下午4点。下车后找地铁去Hiva小姐的家。华盛顿的地铁好啊,跟纽约相比就是上海地铁与北京地铁的差距。连检票跟上海都一样。怀疑是不是当初北京的地铁建设考察团只去了纽约没到华盛顿,搞得连检票都是一票到底没有路程之差。华盛顿的地铁就是按路程算的。
到了之后Hiva带我去Georgetown,是华盛顿一个比较漂亮的区域,靠近河岸。我们在街上逛,在街边的餐馆里吃碗饭,聊了许久。后来又走到Dupon Circle,天黑了才回家。相比第二天的景点游玩,我更加喜欢这片小小的很生活化,又温馨的区域。有小店铺,也有小咖啡店。我们沿着古老的运河走,旁边都是小店,卖小饰品等等。仿佛欧洲的某个小镇。两人走到Iceberry去吃冰淇淋酸奶,在路上偶遇正打算去夜店喷着浓烈香水的男人们。夜晚的DC很漂亮。
第二天早起,和Hiva吃罢早餐后,一个人跑去National Mall看景点。主要就是白宫、华盛顿纪念碑和林肯纪念堂之类的建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花团锦簇,感觉整个广场比较萧条。除了游客之外,许多人在烈日下运动跑步,还有在草坪上互丢棒球的情侣。我先去了华盛顿纪念碑,外观没有什么特别,就是一个非常高的柱子,但是从纪念碑下可以看到四周的所有景色。西面是林肯纪念堂,北面是白宫,东面是两排博物馆,最远处是国会山。就建筑来说,还是国会大厦最雄伟。白宫藏在树林里,只露出一角,而我们也只能站在很远的地方从树林的缝隙中远远地看一下这个著名的小白楼。最喜欢林肯纪念堂前的长方形水池,而水池前面就是二战纪念碑,有喷水池。天气很热,许多人都坐在池边,我也加入他们的队伍。
回来的时候坐火车,三个半小时就到了纽约。话说美国的火车虽比绿皮车好,但是慢也是慢了点儿。后来转念想,可能大家都去坐飞机了吧。
虽然只是匆匆两天,却也生出要在华盛顿生活的念头。那是一个可以随意散步,夜晚特别美丽的城市。












